辽宁法院五年来判决补种复绿482万余株
2025-06-06
央广网沈阳6月4日消息(记者李子平)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6月4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法院介绍了近日编制的辽宁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有关情况。
2020年至202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案件9612件,审结9454件,其中6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坚持最严法治理念,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和预防,依法视情对行为人选择或综合适用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长出牙齿”的严规铁律。如,朝阳中院在审理姚某某等12人抢劫、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案件时,在严惩主犯的同时,依法严惩提供资金设备、勘探盗掘古墓、销售分赃等行为,彻底斩断文物犯罪链条。
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将恢复受损生态环境作为环境权益保护的最终目标,因时因地适用分期履行、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等责任承担方式以及代履行等执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五年来,共判决补种复绿48.2万余株,增殖放流1.3亿余尾,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9388万余元,推动修复土地1.1万余亩。
加强土地资源司法保护。组织开展司法守护黑土地暨耕地保护专项行动。五年来,共受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445件,审结443件。大连中院依法审理的季某辉、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受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453件,审结445件;受理环境污染民事案件501件,审结493件;受理涉环境污染行政案件201件,审结199件。
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依法审理涉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案件,助力辽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如,盘锦中院在审理某软件公司与胡某某买卖合同权纠纷案时,根据民法典绿色原则,依法认定比特币“挖矿”活动属于电力能源消耗巨大的淘汰类产业,判决合同相关内容无效,引导企业和个人增强环保意识,摒弃高耗能活动,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